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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雅化妆品,儿童也要来化妆
发布时间:2015-01-25 13:37:57 浏览次数:
素雅化妆品,儿童也要来化妆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儿童化妆品包装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儿童化妆品品牌与种类非常丰富,但是一些化妆品在外部包装安全警示语以及产品宣传功效等方面还存在问题,未来,大部分的化妆品外部包装与标识将进一步改进以达到规范。
据了解,如果这一《办法》获准通过,则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的库存包装最多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办法》对于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以及包装的管理提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要求,对于消费者更方便和准确地辨识产品性能、特征等必要信息提出了更清晰的指引。如果其正式实施,将给消费者带来不少帮助。《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注意事项及警示语”的标注规定,对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化妆品要求标注的相关注意事项的产品,以及指甲油、卸甲液、指甲硬化剂、压力灌装溶胶等易燃性化妆品,都应标注注意防火或者防爆的安全警示用语。此外,产品宣称经功效评价验证机构测试并出具报告的,产品标签中可以标注相关评价验证信息;未经评价验证的,应当在描述声称的功效作用内容结尾标注“上述功效未经评价验证”等字样,且字体应不小于功效声称作用内容的标识字体